董狐之筆的故事
文章分類:成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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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狐之筆的故事
【解釋】:後人對那些公正不偏,不因為各人的好惡或利害關系,而捏造不實言論的人的稱呼。
【成語故事】:
董狐是春秋時晉國晉靈公在位時的一個史官。
晉靈公年紀很輕就繼位為國君,不但幼稚,而且十分驕橫。例如他在高臺上用彈弓射擊行人,以此取樂;他的廚子因為煮熊掌煮得不合口味,一生氣竟把廚子殺瞭。國相趙盾,屢次勸諫,隻是不聽。起初他還嘴上承認錯誤,表示願意改正,不過說完也就算瞭;到後來,非但毫不認錯,反而懷恨在心。他幾次三番設計謀殺趙盾,沒有成功。趙盾看看形勢很危險,隻得逃出都城,暫時躲避到外地去。這時,趙盾的堂兄弟趙穿,趁晉靈公在桃園裡喝得大醉的當兒,密派心腹甲兵,發動突然襲擊,把晉靈公殺死瞭。趙盾得到這個消息,立刻趕回都城,另立晉成公為國君,繼續擔任國相,主持國政。
這一件事,史官董狐把它記入史冊時,寫道:“趙盾弒其君。”在封建時代,殺死帝王或尊長叫“弒”,是一種大逆不道的罪行)趙盾見瞭,大驚,立即向董狐解釋,聲明自己並無“弒君之罪”。董狐說:“你身居相位,出走既沒有走出國境,回來也沒有懲辦兇手,這弒君的罪名,你不負該由誰負!”《左傳·宣公二年》,載有這段故事,並且說,孔子對於董狐曾稱贊道:“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直書事件的實質而不加隱諱)。”不過,孔子也稱贊趙盾,說道:“趙宣子即趙盾),古之良大夫也,無法受惡冤枉得瞭個惡罪名);惜也,越境乃免可惜啊,他要是離開瞭本國,他就沒有責任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