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的我遇見瞭今年28的你。你依舊屬於你,我卻有點迷失。單純的年紀我沒遇見你,歷經滄桑,染於世俗的時我們相遇。
那也好的,一切都沒那麼青澀,一切都順其自然,一切就好像在走成人禮,很有儀式感,沒有絲毫的違和感。
做瞭該做的,沒有什麼神秘。曾幾何時,她表態過想和我過餘生的想法。但是,她需要時間去解決已經訂婚這件事情。她說給我兩年的時間,讓我去存錢買房子。
其實,現在看來我覺得她就是想拖著,實際上就是腳踏兩條船。
也罷,各有所需,各有所選,讓時間給出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