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不勇敢的自己
今天,現在,近一段時間,我想過無數次,十七年前的自己,如果再勇敢一點,如果再自信一點,會不會就沒有瞭十幾年來的無奈與追悔莫及?過瞭十多年後才發現,自己的選擇是多麼的輕率與愚蠢!當年的自己傻傻地迷戀上瞭班裡的一位愛唱歌會唱歌的同學。近乎癡迷,對周邊的一切視如罔聞。可是就在那個時候,有一個瘦瘦小小戴眼鏡的男生在慢慢而小心地靠近我。他雖瘦小卻才華橫溢,天文地理、詩詞書法,樣樣精通。口才人圓都是超級棒。因而對於他的試探與靠近我並不反感。而在沒有喜歡上他的時候卻一直允許他靠近我,或許這也是我多年來愧疚的原因吧。如果不喜歡為什麼不在一開始就拒絕呢?如果拒絕或許就不會傷人傢的心瞭!當時總是在應他的邀請時心不在焉。我們的班級在三樓,而四樓是沒有教學班級的,因而在安靜的四樓,他總是搬兩個凳子,提前在四樓上坐著等我。等我來瞭,便一直在同我說話,天上地下,由南到北,說不定會說什麼,反正一直在說話。等到9點左右,快下晚自習的時候,他又總是負責把凳子搬回教室。就這樣,也不知道持續瞭多久這樣的時光,每次我們的談話內容不涉及風花雪月,隻有天南海北。現在想來,每一次都不用我動手,他總是負責搬來又搬回。總共兩年半的同學生涯,是從二年級開始的嗎?已經想不起來瞭。可是時間不等人,尤其不等慢熱的人。轉眼間就到瞭畢業的季節瞭。可我還是在迷戀另一個人,隻是迷戀或者說是單戀。在畢業季節,我沒有收回自己的心,也沒有勇敢地向人表白。而這個瘦瘦小小的他,他在畢業前夕甚至提出可以去我傢所有的縣城工作,守著我的爹媽。多麼好的人!而我卻一沒發現二沒珍惜。就這樣,畢業後我們各自回到瞭各自的傢鄉。而瘦小的他又來瞭好幾封信,都被我父母當作壞人的來信給沒收扔掉瞭。這樣,不勇敢的自己與幸福擦肩而過。如今的他,已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作為一名教師,不忙時接送孩子上下學,有公寓有車,生活安定而富足。與我當初的想像截然不同。而且,他不抽煙做得一手好菜,因有潔癖而包攬下瞭大部分的傢務。這樣的男人,是如今的我夢中的男神啊!更是希望現在的丈夫能夠做到瞭,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