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時,才是我最好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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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昌平的時候,是北京的隆冬。每次出門,徐先生都要裡三層外三層的把我裹成粽子。每次抗議,他都會一本正經地說好看!
去北京之前,他給我買瞭一輛自行車,打算周末練習。結果我太笨,每次他一松手,我都能撞上停在路邊的任何東西。從此以後,他不再讓我學車。
天氣好的時候,他就用那輛小自行車,帶著我出門。風大的天氣,就走路。我走不快,也賴床,徐先生經常被我拖得上班遲到。
下班後,通常我們會買菜回傢做飯。一開始徐先生很是得意自己的廚藝,被我打擊幾次之後,每次做飯,都默默地在廚房打下手。
以前我以為,愛一個人,就要像梁山伯與祝英臺,掙脫世俗的桎梏,才能走到彼此的面前。
後來才知道,最好的愛情,就是愛上生活中的點滴。
徐先生隻要周末有空,就會帶著我和他的朋友聚餐,唱歌。
我也一改不愛社交的習慣,在KTV經常是我和大傢鬧著,他在一旁笑著。偶爾也會唱兩首,但每次都會被我嫌棄五音不全。
聚會完畢,我們經常會花一兩個小時走路回傢。一路上,一遍又一遍地互相說著自己的童年趣事。說到興起,我通常會情不自禁地蹦跳幾下,每次都被他一把拉回。他總會說,隻要不拉著我的手,我就能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