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她用半生教會我愛情
張愛玲在十八春裡面說過,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對於她而言,確實如此。
二十年的光陰彈指而過,或者她還記得初見他,那種怦然心動,那種一見傾心,那種懵懵懂懂。於是,在女子最美好的年華裡,她含笑向他許之一生。他把她捧作手中寶,視為心頭肉,多少個青春年少的日月裡,燃起瞭無邊無際的愛戀。
或許,年少終歸太輕狂,她懷上瞭他的孩子。父母強烈反對,她是那麼的優秀,曾是學校的驕傲,曾是父輩的期許,她還有那麼美好的未來,她還有她沒來得及完成的夢想……而今,為瞭一個男子,放下身段,放下矜持,放下一切,任誰都覺不舍不值。然而,他緊緊握實她的手,對著她的父母親虔誠的許下對她一輩子的諾言。她永遠記得在他手中的溫度,那麼的真,那麼的誠。
那一年,她如願的披上那一身潔白的嫁衣,一如她對他的愛,那麼純潔,那麼無瑕。褪去那一身的驕傲與耀眼,洗盡鉛華,從此以後,勤儉持傢。
但是,由愛情到婚姻的路,從來便不是坦途。有時即便你們的婚姻是以動人的愛情為起點,但愛情的蠶,不一定便能化出婚姻的蝶。同年,孩子終於出生,是個女孩。精致的小臉像足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則一如他,然而,這卻不是一個被祝福的孩子。婆婆不喜她,更因她誕下的不是男娃,從那以後便日夜為難她。她最初還像小女孩般,頗受委屈,一氣之下跑回娘傢。不辭千裡,抱著不滿月的孩子埋進母親的懷裡嚎啕大哭,母親心疼她卻無法幫她,孩子在她的懷裡睜著無辜的大眼睛,似乎不明自己母親為何流下那麼多的淚。但是,她終究不是孩子,從她已嫁作人婦那天起,愛情便不隻是兩個人的事。他們有傢,有孩子,有著一堆堆的問題,柴米油鹽醬醋茶,每一天都要費勁腦汁。終於,工作在外的丈夫在得知她離傢的消息後,便開車趕往她所在的城市。她看到他後,雖忍不住落下眼淚,但終於不再哭鬧,兩個人帶著孩子又再次回到那個問題大堆的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