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鬧不等於吵鬧
中國人喜歡熱鬧,熱鬧的實質在於一個鬧字。婚事鬧洞房;喪事鬧哭喪。哭、鬧越厲害就越顯得熱鬧。茶館裡高談闊論,酒席上猜拳行令,所有的熱鬧,說白瞭就是吵鬧,是一種有違文明的陋習。
把吵鬧說得雅一點叫“喧嘩”。“喧”和“嘩”意思差不多,都是描述高而嘈雜的聲音。“喧”:喧嚷、喧鬧;“嘩”,嘩然、嘩變。喧嘩連在一起,就是一群人在大聲嚷嚷。“五聲嘩耳,使耳不聰”,嚷嚷得讓人的耳朵都快聾瞭。
嚷嚷擾亂瞭別人的安寧,所以許多需要安靜的地方,多半都有“請勿喧嘩”的友情提示。或者幹脆貼上“禁止喧嘩”的標語。可見“喧嘩”並不受歡迎。但“喧嘩”在我們國傢卻是一種普遍行為。大多數人對“喧嘩”也都采取默認或容忍態度,沒有人願意多管閑事。其實也管不瞭,這叫“法不責眾”。
喧嘩的目的是為瞭顯擺自己,顯擺過瞭頭就“喧賓奪主”,成瞭“嘩眾取寵”,很讓人討厭。陸遊在他的詩裡寫道“蛟龍臥如蟄,蛙蛤徒自喧”。陸遊的意思是,真正有能耐的人,不需要靠大聲嚷嚷去顯擺。我看過雲傢洛的一篇文章《吵鬧》。文章裡說:“中國人的吵鬧,應該屬於世界級,可躋身全球排名前列。”中國人不認為吵鬧是什麼大事,反而覺得“吵吵鬧鬧就是生活美好”。而西方人則認為,吵鬧打擾別人生活。認為個人行為不應該影響別人。他們把這當成瞭生活準則,並自覺遵守。雲傢洛在《吵鬧》這篇文章裡舉瞭一個例子,說是一天晚上,他碰到瞭一個迷瞭路的老外,便想盡點地主之誼,去幫他帶路。老外拖著一隻行李箱,跟在後面。兩人一前一後地慢慢走著。拐彎後,他們轉入瞭人行道。老外便提起瞭沉重的行李箱,很是吃力。問他為什麼不拖瞭,老外回答說:“太吵瞭”!行李箱的滾輪擦碰地面,確實有一些聲音。但那時夜並未深,周圍也沒有住宅小區。在中國,沒有人會介意。而那個老外卻認為不妥,不影響別人,也許已經成瞭他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