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的晚上
文章分類:節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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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節期間都會有因為燃放爆竹之時而受瞭傷的大人或小孩子。看瞭這樣的新聞,我暗自慶幸我們傢從來不放鞭炮,安安靜靜地過年,既環保又安全。有一次,看一個孩子手炸斷瞭,我就生氣抱怨那孩子傢長不負責任,為啥不看管好孩子,為孩子將來擔心。
我看完新聞就看看外孫子那些吐球和哧花,心想,他才五歲,太小瞭,不能讓他放還是我來放吧。 結果,我被哧花燎瞭一下手指,火燒火燎的疼啊!老人講話:“笑話人不如人,趿拉個鞋趕上人”。這不是立竿見影瞭嗎,看著燎破的食指,“嘿嘿”地一笑瞭之!雖無大礙,心尤不爽,破瞭手指好幾天不能上網打字。
吃瞭虧我也不敢告訴我的先生,他是那種“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主兒,我要是告訴他,他就會擔心下半輩子!我們剛結婚時,一次,我出門忘帶鑰匙瞭,他從此出門時總是囑咐我:“你出門帶鑰匙啊!” 這句話我聽瞭一輩子。我的先生最怕放鞭瞭,女兒小的時候有一年過年,我們心血來潮地買過一掛小鞭,女兒害怕鞭和炮那正兒玉龍的聲音,嚇得大哭,我的先生緊緊抱住女兒,我就順水推舟、自報奮勇地說:“那就我放吧,你抱女兒。” 其實,我也是壯個膽子放啊。從此,我傢就沒買過鞭和炮什麼的,連個哧花都不買,過年就是“一聲不響,蔫瞭巴登”的過瞭幾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