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四年的杜牧
文章分類:故事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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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唐宣宗大中四年春,杜牧在京任吏部司勛員外郎,掌管官員的勛績,人稱“杜司勛”。旋即升遷為吏部員外郎,掌判南曹,審查每年選人解狀薄書、資歷考課。這一年杜牧四十八歲,已在宦途沉浮二十餘載,雖然憂國傷時、濟世經邦的志向從未改變,卻已深感時世艱難,宏圖難展,內心漸漸趨向淡泊自守。
於是,正處仕途順達之際的杜牧尊重內心的選擇,接連三次上書宰相周墀,乞求外放,出守湖州。當然,外官的俸祿比京官相對會多一些,杜牧言明自己請求外放的原因也是想為唯一的親弟弟醫治眼疾和接濟生活窘迫的孀妹。唐時,湖州又名吳興郡,管轄著烏程、武康、安吉、德清與長城今長興)五縣,有四萬三千餘戶,在當時算是富庶的大郡,杜牧選擇湖州為外放地看起來也就順理成章瞭。
但事情的原委果真如此嗎?
二
這位出生京兆相門的貴族公子,沒有像他的伯父、父親或是堂哥那樣,官職是補缺來的,他選擇瞭科舉,並在二十六歲那年進士及第,制策登科,正如杜牧自己在詩中所說“兩枝仙桂一齊芳”,是何等的風光榮耀。
做瞭半年京官之後,杜牧跟隨時任觀察使的沈傳師先後到江西、安徽做幕僚。其間,他聽聞浙西名郡湖州風景清麗,女子婀娜,就興致勃勃來到湖州遊玩,受到崔刺史的熱情款待。